【好安心心理所】115學年度全職實習心理師
好安心心理所提供新北地區民眾心理治療/諮商、伴侶諮商、早期療育協助。好安心秉持安心、開心、專業心之理念,增進社區民眾心理衛生知識,使民眾更能覺察自己與他人心理健康,以達其幸福感目標。
一、全職實習時間
民國115年7月1日至民國116年6月30日止
每週實習時數至少32小時,依業務需要來安排實習時間。
二、全職實習內容
個別諮商:初步晤談、心理諮商與治療。
團體輔導:工作坊、團體輔導或團體諮商。
心理衛生教育與預防推廣工作:心衛推廣講座之規劃與執行、心衛文章撰寫等推廣工作。
一般諮商行政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三、對象與資格
國內輔導、心理等相關研究所在學滿兩年(含)以上之研究生,
符合心理師法實習規定,需進行全職實習者。
四、申請和審核
(一)申請資料:
-履歷表(包含基本資料、照片)
-自傳(含諮商相關經歷、簡短自傳)
-實習計畫書(含實習目標與期待)
-目前就讀學校之全職實習辦法
(二)審核方式:
請於115年1月1日(五)前,將相關文件寄至本所信箱 goodcarehq@gmail.com ,主旨請註記「應徵全職實習-姓名」。
(三)面試日期:
採隨到隨審制度,依據書面審核結果通知面試,未進入面試者不另行通知。
面試時間另行通知。

實習時間
(一)全職實習:從民國115年7月1日至民國116年6月30日止,每週實習時數至少32小時,依業務需要來安排實習時間。
實習內容
實習福利與義務
(一)加入團體意外保險。
(二)督導提供:提供團體及個人諮商督導,督導人選由本所聘請擔任;不定期接受個別行政督導,督導費由治療所補助。
(三)於實習時數完成後將開立實習證明一式三份。
(四)準時及請假
(五)紀錄繳交
實習規範
(一)實習態度與守則
(二)嚴重違反實習守則
實習督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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